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浏览次数:1195

各系: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已经开始,根据学校教务部、学部教学办有关通知精神,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12周,共3,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安排如下(需要完成的表格见附件1):

一、听课、评课、期中教研活动等工作

1、各系组织老师集中完成1次听课任务:听课必须安排在10-12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完成听课后填写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听课后组织集中评课活动并完成评课表(见附件2、附件3)。

 2、安排一次期中教研活动填写相关表格附件4参与人员要签字确认)

3、集体备课活动记录表(本学期进行的)

上述表格于512日(周四)以系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

二、实验教学工作

强化实验教学,对照《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苏大教〔201214号)与《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规定》(苏大教〔2013127号),全面检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包括实验课程中实验的开出率及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的比例、实验报告评阅、实验教材(或指导书)使用以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等情况,学院将抽查实验报告评阅情况。各实验课程要乘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对实验内容更新、课程体系、教学改革进行讨论(内容汇总到附件1相关表格,12日前交教务办)。

三、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学部教学办公室已安排期中考试,监考安排另行通知。未安排期中考试的课程也要采用多种形式(测验等)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医学相关课程建议使用考易系统出卷),考试成绩必须在教务部通知的截止时间(5月22日--第13周)前录入教务系统。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难度、信度、区分度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相关材料请填写附件5 2015-20162)期中考试试卷分析表 12日前提交学院教务办。

四、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

学院自查副教授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具体情况,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若有高级职称教师未上课情况,须注明未上课的原因。统计结果请于512(周四)前报学院教务办

五、教学意见反馈、教学座谈会

1、请各系征求相关教师在教学、实习、实验等方面的意见,汇总后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统一512日前交学院教学办

2、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学院将组织两次教学座谈会,具体安排如下,请相关老师准时参加。 

时间安排见下表:

类别

时间、地点

参加人员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讨论座谈会

55(周四)13:30

403-3119会议室

医学相关各系教学主任(或教师代表)1-2

生物专业审核式评估相关讨论座谈会

55(周四)15:30

403-3119会议室

生物相关各系教学主任(或教师代表)1-2

六、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项目检查

检查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项目按时完成。

七、课程中心建设及相关教学材料的提交情况

学期初各系上报了课程中心课程建设计划,请结合课程中心课程更新和建设要求,统计近期课程建设相关材料更新补充情况,情况汇总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交学院。 620日前学院将进行梳理检查。

八、实习工作、毕业实践工作检查

    检查2012级各专业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并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毕业实习(实践)检查反馈表,与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检查实习手册记录和考勤情况。

九、试卷专项检查

为迎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生物专业评估,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卷开展自查工作,检查《考试试卷及相关教学材料规范》的执行情况由各系组织进行,时间可与教务办协商确定,并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 2015-2016(1)期末试卷归档各系自查表。

十、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工作

根据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工作安排,将安排示范课和听课活动,听课将重点听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以及学生有反响的教师。示范课时间另定,听课将按计划进行。

请各系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及时将材料上报。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16/5/3

附件1 2015-2016(2)期中教学检查表格(空白).xls

附件2 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doc

附件3 集中评课登记表.doc

附件4 教研活动记录表.doc

附件5 2015-2016(2)期中考试试卷分析表.doc

附件6 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