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董宁老师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合作成果拟申报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现对合作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果对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学院办公室联系。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 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导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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