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1658

各位同学:

学校为做好研究生帮困助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苏大研202095号)精神,在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需动态调整困难等级、上一年度因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年级研究生。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苏大研[2020]95号)(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如实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下文简称《申请表》)和《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向各培养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2.各培养单位成立评议认定工作组,核实《申请表》内容,并据此提出本单位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核准;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准并汇总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工作要求

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充分尊重保护研究生隐私。重点聚焦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学生,关注受疫情或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困难研究生。

五、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

各位同学请于10月2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纸质材料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书敏

联系电话:18896939307

电子邮箱:yushumin@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