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根据《苏州大学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管理相关事项友情提醒如下: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各课题组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保养制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仪器设备维持良好工况,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同时应控制维修、维护保养费用,鼓励在保证安全性、可靠性的前提下,自行维修和维护保养仪器设备。
二、设备维修审批流程:
(一)维修费用在2千元(含)-5万元(不含),设备使用人在苏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平台进行维修备案,由实验室与设备
管理处审核。
(二)维修费用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由项目申请单位从协议供应商中选取供应商进行谈判;未确定协议供应商或协议供应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按如下步骤具体实施自行采购:
1. 填写购置申请表,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2. 组织谈判并形成采购记录,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三人;
3. 根据谈判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完成后,将正式合同、采购记录表扫描件,通过“合同管理系统”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
(三)维修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按规定流程组织采购。
三、设备维护保养审批流程:
(一)维护保养费用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
(二)维护保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按规定流程组织采购。
四、压力容器和放射性装置等特种设备,其维修、保养按照国家或地方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计算机软件类资产参照执行。
特此提醒。
苏州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