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次数:1040

各系: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已经开始,根据学校教务部、学部教学办有关通知精神,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11月7日-11月25日(第10-12周),共3周,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安排如下(需要完成的表格见附件1):

一、听课、评课、期中教研活动等工作

1、各系组织老师集中完成1次听课任务:听课必须安排在10-12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完成听课后填写苏州大学听课记录表,听课后组织集中评课活动并完成评课表(见附件2、附件3)。

2、安排一次期中教研活动,填写相关表格附件4(参与人员要签字确认)

3、集体备课活动记录表(本学期进行的,另见附件表格)

上述表格于11月23日(周三)前以系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

二、实验教学工作

强化实验教学,对照《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苏大教〔2012〕14号)与《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规定》(苏大教〔2013〕127号),全面检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包括实验课程中实验的开出率及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的比例、实验报告评阅、实验教材(或指导书)使用以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等情况,学院将抽查实验报告评阅情况。各实验课程要趁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对实验内容更新、课程体系、教学改革进行讨论[内容汇总到附件1相关表格,11月23日(周三)前交教务办]。

三、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学部教学办公室已安排期中考试,监考安排另行通知。未安排期中考试的课程也要采用多种形式(测验等)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医学相关课程建议使用考易系统出卷),考试成绩必须在教务部通知的截止时间(12月4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难度、信度、区分度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相关材料请填写附件5(12月4日)前提交学院教务办。

四、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

学院自查副教授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具体情况,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若有高级职称教师未上课情况,须注明未上课的原因。统计结果请于11月23日(周三)前报学院教务办。

五、教学意见反馈、教学座谈会

1、请各系征求相关教师在教学、实习、实验等方面的意见,汇总后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统一于11月23日(周三)前交学院教学办。

2、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学院将组织两次教学座谈会,具体安排如下,请相关老师准时参加。 

时间安排见下表:

类别

时间、地点

参加人员

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座谈会

11月16日(周三)13:30

403-3119会议室

医学相关各系教学主任、实验课程负责人1-2名

非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座谈会

11月16日(周三)15:30

403-3119会议室

生物相关各系教学主任 、实习课程负责人1-2名

六、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项目检查

检查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项目按时完成。在附件1中也有相应表格请填写。

七、实习工作、毕业实践工作检查

    检查2013级各专业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并填写附件1相关表格与附件6,检查实习手册记录和考勤情况。

八、试卷专项检查

学院教学办公室已完成2015-2016(2)学期的期末考试卷的装订工作,近期会对试卷的规范性进行检查,请各系通知老师配合我们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九、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工作

根据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工作安排,将安排示范课和听课活动,听课将重点听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以及学生有反响的教师。示范课时间另定,听课将按计划进行。

请各系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及时将材料上报。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rar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