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谈家桢•邱蕴芳奖助基金——梦嘉圆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浏览次数:384

各位同学:

根据苏州大学谈家桢邱蕴芳奖助基金——梦嘉圆梦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现将2024年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1.学院在籍注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学习勤奋刻苦,诚实守信,无弃考、无课程不及格和旷课记录;遵纪守法,无违反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及安全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中,各类捐赠奖助学金在同一学年中不能相互兼得;本奖助学金申报,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6.本次申请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31219——202516

二、名额分配、评定标准及要求

(一)社会服务奖:参评对象为在学院研究生分会、党小组或班级任职,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及奉献精神,在学院的各项社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做出一定贡献者;或因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表扬者。

一等奖:5000/人(0-2人,基础医学院0-1人,生命科学学院0-1人)

二等奖:2000/人(0-4人,基础医学院0-2人,生命科学学院0-2人)

三等奖:500/人(0-8人,基础医学院0-4人,生命科学学院0-4人)

(二)学术科研奖:参评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1. 实验记录奖(0-2人,2000/人,基础医学院0-1人,生命科学学院0-1人):根据《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实验记录规范》和《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科研实验记录要求》规范记录,保证原始记录清晰完整、真实可靠,目录索引明确标示实验报告、毕业论文或者公开发表论文中各图、表等实验结果在实验记录本中的相应页码信息。

2. 科研成果奖(0-4人,2000/人,基础医学院0-2人,生命科学学院0-2人):学术论文、获奖成果、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要以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符合学院研究方向,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排位第一;如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视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参评的成果,不再作为该单项奖申报的成果。

三、评定时间及操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推荐,于202518日中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附件2:社会服务奖;附件3:学术科研奖(请注意申请表的表头,确定好具体申请的奖项)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

2.申请学术科研奖其中的科研成果奖的同学提交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请将以下电子材料按照顺序命名好【1-研究生综合测评表(附件4)、2-成绩单(PDF盖章版)、3-PDF版文章全文、4-科研活动获奖证明、5-社会活动获奖证明】,将以上材料打包并按照学号-姓名格式命名,于18日中午11点前发送至邮箱yushumin@suda.edu.cn

纸质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纸质材料【1-研究生综合测评表(附件4)、2-成绩单(PDF盖章版)、3-PDF版文章首页(必须手写刊物级别、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meta)、刊物名称、大类分区、影响因子、作者排名(共一需写明共一的人数)、见刊时间,文中圈住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第一单位和见刊时间,中文核刊首页后面还需附上杂志封面和杂志目录)、4-科研活动获奖证明、5-社会活动获奖证明】,于18日中午11点前交至403-3115办公室。

3.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谈家桢·邱蕴芳奖助基金——梦嘉圆梦助学金条例.docx

附件2:社会服务奖申请表.docx

附件3:学术科研奖申请表.doc

附件4:研究生综合测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