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科:
根据《苏州大学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苏大学科〔2022〕2号),现就开展202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四期优势学科、“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及其他学科建设项目。
二、考核形式
1. 学科总结自评
各学科围绕本年度学科项目建设进展进行自评,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经费执行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创新举措等。
2. 组织专家评审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科进行评审。由学科负责人作不超过5分钟的学科建设情况汇报(使用PPT汇报),并接受评审专家质询,评审专家对学科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时间安排
1. 学科总结自评
请各学科于2024年12月16日前完成自评,并填写《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及《学科绩效成果采集表》(附件2)。
2. 专家评审安排
专家评审暂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科于2024年12月16日下班前报送《学科建设情况年度总结报告》、《学科绩效成果采集表》。
联系人:戴细春,联系电话:65227595,电子邮箱:xcdai@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