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28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的通知》(苏高建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分批组织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优势学科)四期项目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将面向应用转型类学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遵循“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遴选一批应用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学科,聚焦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采取高校与政府、行业部门和领军企业共建的方式,“揭榜挂帅”解决产业关键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共建方共同筹措,省级层面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应用转型类申报学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科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学科基础较好、产学研特色鲜明。
    2.原则上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或为验收合格的优势学科三期项目。
    3.共建方为地方政府的,须为江苏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建方为行业部门的,须为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共建方为企业的,须为全国知名的行业领军企业。
    4.对于理工农医类学科,共建方每年专项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 800 万元;对于其他学科,共建方每年专项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 380 万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组织对应用转型类立项学科进行跟踪检查,对无法落实年度共建资金的学科予以撤销(申报时,如共建方 2022年建设经费暂未落实到位的,可延迟至 2023年,但须由共建方出具承诺函)。
    5.共建方与申报学科须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共建方委托申报学科开展研发任务;二是双方联合承担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三是双方共建有创新联合体或人才培养平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站、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双创学院、双创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等);四是双方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各学科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其他相关事项请参见《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的通知》(附件1)。
    4.报送时间:2022年12月18日前,各学科报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申报书(应用转型类)》(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版)、优势学科四期项目(应用转型类)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报送邮箱nnding@suda.edu.cn


附件1: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的通知苏高建办函〔2022〕5号.pdf

附件2: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申报书(应用转型类).docx

附件3:优势学科四期项目(应用转型类)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