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经研究决定,在全日制研究生中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5级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需动态调整困难等级、上一年度因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等级和依据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依据按照《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可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认定申请。
2.学院认定。学院成立评议认定工作组,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本学院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3.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汇总各单位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报苏州大学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材料报送
请需要认定的同学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shumin@suda.edu.cn,纸质材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403-3115办公室。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65880169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