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员关爱帮扶事业,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帮扶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共2个名额。
二、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主要对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共1个名额。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请(11月22日—11月25日)
由符合“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党委、党工委申请。
2.各党委、党工委审核、上报(11月26日—12月2日)
各党委、党工委根据提交申请的学生情况及分配名额进行审核、遴选,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连同学生申请表、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成绩证明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3.学校审核、公示(12月3日—12月20日)
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党委、党工委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拟帮扶对象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4.发放(2025年1月底前)
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助学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帮扶对象学子卡。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或使用A4纸打印,控制在一页),本人签名后,于11月25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yushumin@suda.edu.cn。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同时也要提交成绩排名证明纸质版,于11月25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余老师
电 话:65880169
邮 箱:yushumin@suda.edu.cn
附件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