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1470

各课题组:

根据学校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件通知,现就近阶段(即日起至320日)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全面安全检查。请各课题组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等危险仪器设备、水电安全、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同时,学院、学校将开展不间断检查,相关隐患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隐患闭环治理与危险控制。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知立改,对于不能立知立改的较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暂停实验开放。

三、严格控制危险性实验开放。夜间和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开放涉危实验室,确需开放的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开展危险性实验室必须确保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且至少一名为教师的条件要求,做到危险性实验无“双人”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放。

四、非正常状态的实验室报送。实验室出现异常事件或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等实验室非正常状态,应第一时间将具体情况向学院报告,并积极主动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紧急状态下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专业科学的处置。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课题组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做到“一对一”(房间、人员)每日全覆盖巡查(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重点检查个人防护、危化品(含气体)等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工作,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备查;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请各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关注实验人员安全不规范的行为,并关心关爱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